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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9-19 15:31:47  0

各学院实验中心及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鉴于报送实验室信息相关数据量大,涉及的部门、实验室及管理人员较多,为及时做好实验室数据报送工作,保证报送数据完整准确,根据填报要求,现就相关表格数据收集统计及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统计填报要求,部分表格数据(见附件: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需要各学院实验中心及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提供支持和配合,其中:

  1、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涉及实验名称、实验要求、实验者人数、学时数等信息,需由各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或承担实验课的老师负责统计。建议参照23-24学年开设的实验课程去填写所有实验项目,若一个实验室开设多个实验项目请增加行。所有列信息的填写请务必参照基表四填写说明。

  2、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涉及实验室人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学科等数据,需由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填报。所有列信息的填写请务必参照基表五填写说明。

  3、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涉及实验室类型、面积等基本情况、教师获奖、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等数据,需由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负责填报。所有列信息请务必参照基表六填写说明如实填写。

  二、实验室信息填报要求

  1、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需由各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及任课教师根据2023-2024学年两个学期数据逐项统计填报。

  2、各实验室专兼职管理员要按照统计填报要求,仔细阅读表格内容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每一栏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3.以上三张表经统计汇总填报后提交至本学院实验中心主任或分管实验教学的教学院长签字,纸质签字版交至教务部F206,电子版发至 :1977218900@qq.com。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

  4、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高等院校每学年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其相关数据信息反映了学校的办学实力,也是后期合格评估的重要数据参考。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并按时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附件:1.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

  2.基表四(SJ4)《教学实验项目表》填写说明

  3.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基表五(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填写说明

  5.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6.基表六(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联系人:教务部实践科徐京娜

  联系电话:5222555

 

皖工教务〔2024〕68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zip
fe1f2e9fe1185c85a35980e8e28f153d.zip (84.3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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