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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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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核对教务系统各年级专业学生毕业学分要求的通知

  2024-09-18 16:51:10  218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方便学生每学期都能了解学业完成情况、各课程组学分取得情况,更好地开展学业预警工作,现请各学院对教务系统各年级专业学生毕业学分要求进行设置和核对,具体开展要求如下:

  一、各年级专业学生毕业要求总学分与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二、为确保学生在系统中查询到的取得学分准确性。教务系统中课程/环节的类别务必与纸质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别和性质一致。

  三、在教务系统中,【集中实践教学】分理论(指实践、课设、实验)和环节(指实习、军训、毕业设计)分别设置学分要求。

  四、具体设置位置如下:

  五、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学生查询学分取得情况的准确性。10月11日前完成本学院所有年级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分要求的设置和核对。

 

  教务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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