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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7号--关于申报第十五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的通知

  2024-03-25 21:14:21  270

  皖工团〔2024〕7号

关于申报第十五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十四届,每两年评选一次,举荐、表彰和宣传了一批在服务我市 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 贡献的优秀青年典型,是马鞍山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具有 良好的社会反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 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激励全市 广大青年实学实干、建功立业、服务社会,为加快建设“七个强市”,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 贡献青春力量。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的马鞍山籍青年或在马工作、学习、生活满两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详细参评条件见《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审机构

  1.评选活动由校团委主办。

  2.校组织部、校宣传部、校团委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我校推荐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和领导。

  3.组委会设办公室,地点在校团委,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申报程序

  (一)推报人选(3月25日前)

  推报单位既要重点关注推报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才能

  和工作业绩,也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提名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示范引领性强。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宣传、 集体研究、认真推选的基础上提名推荐,推荐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各单位推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确定候选人

  校团委办公室将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校级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校级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确定我校推荐“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3名,并报学校党委,予以公示。

  最终,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上报市级组委会。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青年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城市精神的重要载体,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奋发成才、建功立业。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严格对照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将本单位贡献最突出、成绩最优秀的青年推荐出来。

  3.申报人应根据《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 人选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事迹材料需本人签字,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4.此次申报只需提供电子版(盖章材料需扫描件)。请 于2024年3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统一命名“推报单位+姓名”汇总报送至电子邮箱:1519680466@qq.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尚贤燕

  联系电话:0555-5221261

  附件:1.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

  2.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注意事项

  3.第十五届“ 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申报表

  4.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参评人员承诺书

  5.第十五届“马鞍山市十大杰出青年”人选事迹简介样稿

  皖江工学院

  2024年3月22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4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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