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2022-08-27 11:03:41 789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 | 联系人 | 尹国保 |
项目名称 |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安徽长江精细硅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法定代表人为郭庆。经营范围包括矿渣微粉生产、销售,建材、矿石销售,水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 陈家文、陈颖、计利、管丽、孙艳 |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管丽、计利;2022.4.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尹国保 |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 陈家文、徐涛;2022.5.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尹国保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管丽;2022.5.7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其他粉尘、矽尘、一氧化碳、高温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游离二氧化硅:经现场采样和检测,一厂成品库操作台采样点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11.8%,属于矽尘,其余采样点的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不属于矽尘。 2、粉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粉尘和一厂发货工接触的矽尘(总尘和呼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粉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3、一氧化碳:经现场检测,立磨中控工接触一氧化碳符合作业场空气中一氧化碳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15min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要求。 4、高温:经现场检测,立磨中控工接触高温符合要求。 5、噪声:经现场检测,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作业场所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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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五)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六)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八)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九)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2、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现场调查发现,球磨巡检工、皮带工和立磨操作工均佩戴防噪耳塞和防尘口罩。应加强现场管理,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配备符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使用防护用品,并正确配戴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接触粉尘、噪声、一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5、根据《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3〕48号)》,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要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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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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