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2020-06-04 09:42:04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政府决定及省教育厅通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
所有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保持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与疫情有关的通知、信息等应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55-5222111、15056490690(王鲲)、18655559951(周冠文)。
全校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同志须轮流值守,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事发单位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确保学校稳定大局。
二、防疫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原则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原则上以校内居住教职工、马鞍山本地教职工优先安排。全体教职工要充分体现人民教师优良素质,特别是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困难、无私奉献,坚决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阵地,共克时艰。
三、进一步严格值班值守请假制度
中层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不能值班值守的,须提前向带班校领导请假,并做好与其他中层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值守的,需提前向中层值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值守工作督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采取不定时的方式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对发现有值班值守工作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值班记录不完全、工作安排落实不及时等问题的,将予以全校通报。若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皖江工学院防疫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
皖江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务部代章)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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