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推荐情况公示
2023-11-21 17:39:27
根据《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系列、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工校政〔2023〕125号)文件要求,经教师本人申请,艺术设计学院审核,拟同意推荐下列同志申报以下职称:
副教授:金花、张慧
讲师:张妍、黄慕雅
助教:代明凤、汪芳洁、牛晓舟、张琼、刘梦水、郑重、涂燕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5—5227605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副教授:金花、张慧
讲师:张妍、黄慕雅
助教:代明凤、汪芳洁、牛晓舟、张琼、刘梦水、郑重、涂燕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5—5227605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 上一条艺术设计学院:《点、线、面、体:研究过程的反思》2023-11-21 17:39:27
- 下一条艺术设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办法2023-11-21 17:39:27
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推荐情况公示
2023-11-21 17:39:27
根据《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系列、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工校政〔2023〕125号)文件要求,经教师本人申请,艺术设计学院审核,拟同意推荐下列同志申报以下职称:
副教授:金花、张慧
讲师:张妍、黄慕雅
助教:代明凤、汪芳洁、牛晓舟、张琼、刘梦水、郑重、涂燕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5—5227605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副教授:金花、张慧
讲师:张妍、黄慕雅
助教:代明凤、汪芳洁、牛晓舟、张琼、刘梦水、郑重、涂燕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政办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55—5227605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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