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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工学院晚自习课管理办法(试行)

  2021-09-15 10:28:30    
晚自习课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及日常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对象

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必须全部参加,三年级毕业班学生自愿参加晚自习。

二、晚自习课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19:00-21:00

三、组织形式

1、专业晚自习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分配

2、各专业晚自习工作由系负责组织实施。

四、晚自习课要求、管理

1、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分班进行晚自习,学生须在教室上晚自习,如果有条件可为学生排号固定座位。

2、学生因病、因事、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上晚自习课,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前请假并经准假,否则按旷自习处理。

3、各系要认真组织对本系晚自习情况的检查,做好考勤记录。专业晚自习由辅导员具体负责管理,做好考勤记录,维护好晚自习课秩序。

4、学生处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各系各班级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晚自习的考勤以即时检查的情况为准,考勤数据纳入各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优体系。

5、学生应自觉遵守晚自习纪律,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肃静,不得喧哗、吵闹、起哄、唱歌,不得在教室抽烟,不得做其他影响晚自习秩序的其他事情。

五、晚自习课考核

1、每天晚自习按一课时计,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同时对每名学生的考勤评分计入《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实践课成绩。学生晚自习出勤率未达到该学期出勤次数的85%者,《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实践总评不及格,取消当年参加学院的各种奖励,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2、晚自习作为各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晚自习课出勤情况作为每学年各班优良班风建设评比的依据。班级、晚自习课出勤低于80%的班级,取消各种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资格。降低该班的各种评奖、

皖江工学院晚自习课管理办法(试行)

  2021-09-15 10:28:30
晚自习课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及日常行为习惯,提高学生自学能力,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对象

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必须全部参加,三年级毕业班学生自愿参加晚自习。

二、晚自习课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19:00-21:00

三、组织形式

1、专业晚自习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分配

2、各专业晚自习工作由系负责组织实施。

四、晚自习课要求、管理

1、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分班进行晚自习,学生须在教室上晚自习,如果有条件可为学生排号固定座位。

2、学生因病、因事、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上晚自习课,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前请假并经准假,否则按旷自习处理。

3、各系要认真组织对本系晚自习情况的检查,做好考勤记录。专业晚自习由辅导员具体负责管理,做好考勤记录,维护好晚自习课秩序。

4、学生处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各系各班级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晚自习的考勤以即时检查的情况为准,考勤数据纳入各系学生工作考核评优体系。

5、学生应自觉遵守晚自习纪律,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肃静,不得喧哗、吵闹、起哄、唱歌,不得在教室抽烟,不得做其他影响晚自习秩序的其他事情。

五、晚自习课考核

1、每天晚自习按一课时计,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同时对每名学生的考勤评分计入《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实践课成绩。学生晚自习出勤率未达到该学期出勤次数的85%者,《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实践总评不及格,取消当年参加学院的各种奖励,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2、晚自习作为各系学生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晚自习课出勤情况作为每学年各班优良班风建设评比的依据。班级、晚自习课出勤低于80%的班级,取消各种先进集体(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资格。降低该班的各种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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