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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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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负责人职责

  2015-10-11 16:01:33  2575

1.制定课程工作计划,审查课程组教师教学计划,负责签署意见、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课程通知的拟定、上报和发布,资料汇编、统计、归档。

2.负责组织教研活动,开展相互听课,交流经验,开展学术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做好记录。

3.督促课程组内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每学期每人不少于1次。

4.负责审核考试试题、评分标准,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审定。并检查阅卷、评分、成绩评定与试卷分析等工作。

5.完成好马克思主义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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