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单位继续对2011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严禁抄袭、剽窃等违纪行为。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文献阅读、外文资料翻译、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进展情况等方面;
3、指导教师指导及答疑情况(每周现场指导学生不少于5小时);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周进展、指导日志的记录情况;
5、各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情况。
二、检查安排
1、2015年3月23日—4月3日(第四周-第五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毕业生需根据学院安排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审核。教学秘书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将各专业中期检查报告材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报送教务处。
2、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系备案,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
三、论文查重及时间安排
1、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将按照20%论文数量比例查重。毕业生需在2015年5月15日(第十一周周周五)之前将论文预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教务将于2015年5月16日-5月14日(第十二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论文进行查重。
2、各系于2015年5月25日-6月7日(第十三周-十四周)组织学生答辩,并于2015年6月9日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各单位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加大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执行力度,保证指导教师高质量、高投入地完成指导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更多、更好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此基础上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团队的培育及推荐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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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加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单位继续对2011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出勤、学风纪律等情况,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严禁抄袭、剽窃等违纪行为。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文献阅读、外文资料翻译、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进展情况等方面;
3、指导教师指导及答疑情况(每周现场指导学生不少于5小时);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周进展、指导日志的记录情况;
5、各单位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情况。
二、检查安排
1、2015年3月23日—4月3日(第四周-第五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毕业生需根据学院安排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审核。教学秘书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将各专业中期检查报告材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报送教务处。
2、中期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需审查所指导学生前期已完成的工作,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学生所在系备案,作为成绩评定的参考和重点审查的对象。
三、论文查重及时间安排
1、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将按照20%论文数量比例查重。毕业生需在2015年5月15日(第十一周周周五)之前将论文预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教务将于2015年5月16日-5月14日(第十二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论文进行查重。
2、各系于2015年5月25日-6月7日(第十三周-十四周)组织学生答辩,并于2015年6月9日之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各单位要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加大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执行力度,保证指导教师高质量、高投入地完成指导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更多、更好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此基础上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省优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团队的培育及推荐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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