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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工教〔2024〕5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 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2024-03-29 11:21:39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
 
 
 
皖江工学院
2024年3月29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4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
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实施方案(2024-2026)
 
为深化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设工作。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要求,结合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指南,遵循“学生中心SC、产出导向OBE、持续改进CQI”的认证理念,以校院两级自评为基础,以持续改进提升为主线,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注重实效,全面梳理参与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增强我校工程教育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原则
为更好地实现我校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升工程教育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内涵建设。2024年计划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为试点率先启动,经过2年以上建设期,满足认证标准,则提交认证申请。以后逐年启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设,通过“以点带面”最终逐步拓展到全部工程类专业参与认证。
(二)优先投入原则
学校对申请参加工程专业认证建设的专业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学校通过教改立项,每年给予一定的专业认证维持经费和实验室软硬件提升的专项建设经费,用于专业的持续建设和持续改进。
(三)成果受益原则
各学院应将成功通过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专业认证工作取得重大成绩和进步的学院,学校将在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激励校内专业积极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层面。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校级领导担任,组员由教务部、评建办、学工部相关负责人、专业所属学院的院长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实施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对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导;负责各相关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的交流与进度督查工作;负责全校专业认证相关资源统一调度和配套政策保障;负责专业认证院系认证支撑材料的督查工作;协调相关专业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协调申报专业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
(二)学院层面。参加的专业所在学院设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具体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负责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等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参与专业所在学院要将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规划,领会《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精神,组织好学习调研、建设方案制定和自评自建等各项工作。
(二)通过宣传、辅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员参与的工作意识,使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毕业生、用人单位都认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和意义,学习理解工程教育新理念。
(三)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支撑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寻找差距,开展自查自评。
(四)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重新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重构人才培养方案。
(五)规范专业课程体系,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从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工作需要出发,明确课程目标,重视每一节课程的教学设计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并考核目标的达成度。
(六)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变革考核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工程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达成。
(七)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师发展和培养机制等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五、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各类机构,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部署和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开展调研、宣传动员和培训学习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2025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明确对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专业能力目标的培养,设置对应的系列课程作为支撑。
第三阶段:基于OBE 的理念,开展课程大纲的修订。通过设置课程小组,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指引,以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抓手,秉承“逆向设计,顺向实施”的原则,依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入手,保证课程的教学活动覆盖其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并且有详细的量化标准,方便进行课程的考核评价,最终以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
第四阶段:针对开设的专业课程,制定与教学大纲相匹配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材料:包括评分表、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等。评分表说明本次评价的标准; 评价数据提供学生具体的课程考核数据; 评价结果总结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提出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措施。
第五阶段:在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的基本理念指导下,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教育理念落实到本科教育的全过程。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第六阶段:具体材料准备(仅供参考):(1)自评报告,按认证标准要求,准备《自评报告》,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2)支撑材料,一是整理反映学生目标达成的文档资料,整理专业培养目标实现状况定期评估文档与信息;二是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要求,撰写、整理所授课程大纲、教案,明确各门课程承担的学生能力目标、目标实现方式及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三是整理各课程作业、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课程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材料;四是各专业要向相关职能部门索要各类制度、举措、落实情况的文档索引。(3)附录材料,一般包括学生指导相关文档与记录索引;近五年内培养目标修订相关记录文档索引,包括社会机制参与活动的记录;近五年内毕业生反馈信息相关文档记录索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材料;全部课程的大纲(课程大纲应明确:①本课程的课程目标;②课程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③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对应关系;④课程考核方式;⑤任课教师名单和最近三届学生成绩分布);近三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清单;最近的一个完整年度的本科生课程表;过去4年中教学过程控制中形成的对毕业要求评估的主要数据记录索引;全体教师的专业简历;全体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简历;本专业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统计数据(本项数据仅作为判断教师整体工作负担的参考);近三年实际进入企业合作实践基地的学生以及实践内容;近两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近两年参加社会实践平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4)递交申请,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工作安排,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按照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及各项文件要求,网上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学校与专业概况、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概述,并附新修改的专业培养方案。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必须建立并实施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其核心是基于学生学习产出/能力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因此,专业在申请阶段必须提供与此有关的制度文件、评价报告与支撑材料等。
六、激励措施
1.对于认证建设的试点专业,采取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形式推进建设,验收条件为:通过工程专业认证。
2.对于参与建设的专业,学校提供立项建设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同时优先提供专业实验室软硬件及管理提升专项建设经费;根据建设成效,学校按照年终相关绩效考核办法给予一定奖补,用于认证试点专业参与人员的工作补贴;对于按时通过工程专业认证的学院,给与表彰,并给与一次性专项奖励。
七、其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皖工教〔2024〕5号 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 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2024-03-29 11:21:39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
 
 
 
皖江工学院
2024年3月29日
 
 
 
 
 
 
 
 
 
 
 
 
 
 
 
 
 
 
 
 
 
 
皖江工学院院务部                    2024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
皖江工学院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实施方案(2024-2026)
 
为深化我校工程教育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内涵建设,扎实推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设工作。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要求,结合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为指南,遵循“学生中心SC、产出导向OBE、持续改进CQI”的认证理念,以校院两级自评为基础,以持续改进提升为主线,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常态、注重内涵、注重实效,全面梳理参与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增强我校工程教育类专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原则
为更好地实现我校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提升工程教育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内涵建设。2024年计划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为试点率先启动,经过2年以上建设期,满足认证标准,则提交认证申请。以后逐年启动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建设,通过“以点带面”最终逐步拓展到全部工程类专业参与认证。
(二)优先投入原则
学校对申请参加工程专业认证建设的专业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学校通过教改立项,每年给予一定的专业认证维持经费和实验室软硬件提升的专项建设经费,用于专业的持续建设和持续改进。
(三)成果受益原则
各学院应将成功通过专业认证视为专业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专业认证工作取得重大成绩和进步的学院,学校将在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激励校内专业积极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学校层面。成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副校级领导担任,组员由教务部、评建办、学工部相关负责人、专业所属学院的院长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实施专业认证的工作方案,对专业认证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督查和指导;负责各相关学院专业认证工作组的交流与进度督查工作;负责全校专业认证相关资源统一调度和配套政策保障;负责专业认证院系认证支撑材料的督查工作;协调相关专业聘请校外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协调申报专业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
(二)学院层面。参加的专业所在学院设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实践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组成。主要负责具体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学院专业认证启动与推进过程中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来校指导专业认证工作;负责与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及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等收集与整理、现场考查工作安排等重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参与专业所在学院要将推进专业认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规划,领会《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精神,组织好学习调研、建设方案制定和自评自建等各项工作。
(二)通过宣传、辅导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员参与的工作意识,使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毕业生、用人单位都认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目的和意义,学习理解工程教育新理念。
(三)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支撑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寻找差距,开展自查自评。
(四)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理念,重新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重构人才培养方案。
(五)规范专业课程体系,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从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工作需要出发,明确课程目标,重视每一节课程的教学设计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并考核目标的达成度。
(六)通过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变革考核方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工程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达成。
(七)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教师发展和培养机制等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五、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各类机构,召开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部署和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开展调研、宣传动员和培训学习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2025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全面梳理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要求,明确对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专业能力目标的培养,设置对应的系列课程作为支撑。
第三阶段:基于OBE 的理念,开展课程大纲的修订。通过设置课程小组,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指引,以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抓手,秉承“逆向设计,顺向实施”的原则,依据培养目标,确定毕业要求,明确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式等方面入手,保证课程的教学活动覆盖其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并且有详细的量化标准,方便进行课程的考核评价,最终以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
第四阶段:针对开设的专业课程,制定与教学大纲相匹配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材料:包括评分表、评价材料和评价结果等。评分表说明本次评价的标准; 评价数据提供学生具体的课程考核数据; 评价结果总结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提出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措施。
第五阶段:在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的基本理念指导下,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教育理念落实到本科教育的全过程。建立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使质量监控与跟踪反馈结果全面进入持续改进的循环,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第六阶段:具体材料准备(仅供参考):(1)自评报告,按认证标准要求,准备《自评报告》,为每一项陈述进行举证。(2)支撑材料,一是整理反映学生目标达成的文档资料,整理专业培养目标实现状况定期评估文档与信息;二是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学大纲、课程教案要求,撰写、整理所授课程大纲、教案,明确各门课程承担的学生能力目标、目标实现方式及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三是整理各课程作业、考试、考核、毕业设计、课程论文、实验实习报告等材料;四是各专业要向相关职能部门索要各类制度、举措、落实情况的文档索引。(3)附录材料,一般包括学生指导相关文档与记录索引;近五年内培养目标修订相关记录文档索引,包括社会机制参与活动的记录;近五年内毕业生反馈信息相关文档记录索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材料;全部课程的大纲(课程大纲应明确:①本课程的课程目标;②课程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③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对应关系;④课程考核方式;⑤任课教师名单和最近三届学生成绩分布);近三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清单;最近的一个完整年度的本科生课程表;过去4年中教学过程控制中形成的对毕业要求评估的主要数据记录索引;全体教师的专业简历;全体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简历;本专业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统计数据(本项数据仅作为判断教师整体工作负担的参考);近三年实际进入企业合作实践基地的学生以及实践内容;近两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近两年参加社会实践平台活动的学生名单与各人参与活动简述;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4)递交申请,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工作安排,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按照团体标准《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 002—2022)及各项文件要求,网上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学校与专业概况、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概述,并附新修改的专业培养方案。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必须建立并实施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其核心是基于学生学习产出/能力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因此,专业在申请阶段必须提供与此有关的制度文件、评价报告与支撑材料等。
六、激励措施
1.对于认证建设的试点专业,采取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形式推进建设,验收条件为:通过工程专业认证。
2.对于参与建设的专业,学校提供立项建设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同时优先提供专业实验室软硬件及管理提升专项建设经费;根据建设成效,学校按照年终相关绩效考核办法给予一定奖补,用于认证试点专业参与人员的工作补贴;对于按时通过工程专业认证的学院,给与表彰,并给与一次性专项奖励。
七、其它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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