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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工校政〔2023〕14号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的通知

  2023-02-24 09:19:28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
 
 
 
                                   皖江工学院
                                 2023年2月23日
 
 

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2023版
一、总则
为保障学校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皖江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皖工校政〔2023〕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权限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钉钉考勤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各院(部)、部门应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的考勤监察。
三、钉钉考勤规则
(一)考勤人员:受聘于学校党政管理岗以及工勤岗,非辅导员、非年薪人员(中层干部不强制打卡,考勤奖视所在单位整体考勤情况获得)。各院(部)、部门须在每学期的第一教学周,按要求将参加钉钉打卡人员名单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执行一天二次上下班打卡制度,第一次为上午7:40-8:10,11:20-11:50;第二次为下午13:40-14:10,17:05-17:35;在此期间打卡为正常出勤(已含弹性打卡时间),其余时间为迟到或早退(个别部门按特殊考勤规则进行考勤)。
(三)考勤地点:霍里山校区以及郑蒲港校区教学办公区域。
(四)因公外出办事、出差人员须在钉钉工作平台上申请审批流程,由所在院(部)、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外勤打卡。
(五)如出现忘记打卡情况,每月允许有5次补卡申请,每次可申请过去3天内的补卡。
(六)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监察工作小组。各院(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每天考勤台账(附件1),并于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台账记录表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准。上班时间内,劳动监察小组成员实施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
(七)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含)六次者,计缺勤一次。
(八)钉钉考勤结果以钉钉后台数据导出为准,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特殊情况说明。
(九)每学期考勤起始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四、考勤结果应用
(一)独立设置钉钉考勤奖。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钉钉后台数据核定全勤人员,党政管理岗奖励标准600元/月,工勤岗奖励标准300元/月。如有请假(含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旷工等缺勤的情况,当月考勤奖取消。
(二)考勤结果结合考勤台账记录。当月考勤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查无误,出现一次,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扣除20%;出现两次,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扣除50%;出现三次及以上,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取消。以上情况每学期累计达六次或以上,原则上相关人员和所属单位年底不做个人及单位评优考虑。
(三)考勤结果应用于个人年终考核。出差、开会、招生等因公需按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非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缺勤者,原则上当年度不予评优,并且单位优秀“单位考核奖”上浮部分不体现。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钉钉考勤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台账记录表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台账记录表.xls
027e58e084f08b299e27fee9ca13138a.xls (18.00 KB)

 

皖工校政〔2023〕14号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的通知

  2023-02-24 09:19:28
各院(部)、部门:
现将《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2023版)
 
 
 
                                   皖江工学院
                                 2023年2月23日
 
 

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2023版
一、总则
为保障学校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皖江工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和请销假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皖工校政〔2023〕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权限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钉钉考勤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各院(部)、部门应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的考勤监察。
三、钉钉考勤规则
(一)考勤人员:受聘于学校党政管理岗以及工勤岗,非辅导员、非年薪人员(中层干部不强制打卡,考勤奖视所在单位整体考勤情况获得)。各院(部)、部门须在每学期的第一教学周,按要求将参加钉钉打卡人员名单经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执行一天二次上下班打卡制度,第一次为上午7:40-8:10,11:20-11:50;第二次为下午13:40-14:10,17:05-17:35;在此期间打卡为正常出勤(已含弹性打卡时间),其余时间为迟到或早退(个别部门按特殊考勤规则进行考勤)。
(三)考勤地点:霍里山校区以及郑蒲港校区教学办公区域。
(四)因公外出办事、出差人员须在钉钉工作平台上申请审批流程,由所在院(部)、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外勤打卡。
(五)如出现忘记打卡情况,每月允许有5次补卡申请,每次可申请过去3天内的补卡。
(六)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监察工作小组。各院(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每天考勤台账(附件1),并于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台账记录表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准。上班时间内,劳动监察小组成员实施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
(七)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含)六次者,计缺勤一次。
(八)钉钉考勤结果以钉钉后台数据导出为准,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特殊情况说明。
(九)每学期考勤起始时间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四、考勤结果应用
(一)独立设置钉钉考勤奖。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钉钉后台数据核定全勤人员,党政管理岗奖励标准600元/月,工勤岗奖励标准300元/月。如有请假(含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旷工等缺勤的情况,当月考勤奖取消。
(二)考勤结果结合考勤台账记录。当月考勤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查无误,出现一次,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扣除20%;出现两次,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扣除50%;出现三次及以上,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取消。以上情况每学期累计达六次或以上,原则上相关人员和所属单位年底不做个人及单位评优考虑。
(三)考勤结果应用于个人年终考核。出差、开会、招生等因公需按时、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非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缺勤者,原则上当年度不予评优,并且单位优秀“单位考核奖”上浮部分不体现。
五、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钉钉考勤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台账记录表
附件:皖江工学院钉钉考勤台账记录表.xls
027e58e084f08b299e27fee9ca13138a.xls (1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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