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 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基础部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教学类规章制度汇编2022版规范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部决定针对学期初教学活动做进一步检查。我部本着以合格评估为中心要务,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对教学中形成所有要件(教材、教案、周历、课件、延期考试的试卷)进行详细查验。部决定如下:
1.教学检查组织。学期初教学检查由部、系(教研室)两级教学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采取部抽查与系(教研室)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本系(教研室)任课教师是否已制订好规范的授课活动安排(具体到每课时),是否已将其负责课程的教学大纲、前四或五讲的教学课件(PPT)、教学日历、平时成绩记录单等准备到位。
3.延期考试情况。因疫情影响而导致延期考试课程的试卷、参考答案、批阅、系统导入、试卷分析等是否按规定的节点完成。特别是试卷的批阅是否按照校教务处的规范要求进行。
4.教学进度情况。自查教学周历与教学大纲是否基本一致。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教学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执行。
5.后期教学检查。请每一位本学期任课的教师准备好课程的教案纸质版和PPT,于结课前或结课时上交部,以备部主任后期检查。
6.学期初检查资料。除PPT外,其他教学要件上交纸质版,于第四周周三由各系(教研室)主任收齐上交部田老师处。(因打印量大,请各位老师去学校文印室打印)。
7.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要求。各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并积极整改。我部将对教学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据实商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效果,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保证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本科教学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将严格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基础部
2023年2月22日
- 上一条基础部关于202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系列、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2023-02-28 17:21:20
- 下一条基础部2023年新一轮教研室主任聘任公示2023-02-28 17: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