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财经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皖工校政〔2023〕49号)和《皖江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皖工校政〔2023〕130号)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结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为成员。该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考核录取、监督检查等。
报名资格条件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对专业的兴趣申请转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校的2023级具有学籍的学生,不限语种,不限文理科生。
2. 在校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如其他专业转入闻天班学生;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应予退学者;
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招生时对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三、拟接受转入学生计划
财经学院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现有人数 | 接收转入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1 | 会计学 | 150 | 不高于23人 | 否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20 | 不高于18人 | 是 |
3 | 财务管理 | 172 | 不高于26人 | 否 |
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不接受调剂,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生插班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接受调剂,学生插班学习。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初试环节,复试环节,拟录取名单公示。
1. 资格审查。财经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同学进入初试。
2. 初试环节。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内容为大学英语I(占50%)和高数I(文科)(占50%)。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拟接受学生最多人数,按照1:1.2的人数比允许相应学生进入复试环节。
3. 复式环节。复试环节采用面试。面试3-5分钟,总成绩100分,通过个人陈述和提问环节,对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1)个人陈述:面试学生做简要自我介绍,陈述个人基本情况、转专业的原因及对专业的理解、对今后学业的规划或突出的成绩、爱好特长等。
(2)提问环节:回答评委提出的学业规划、专业认识、个人综合素质考核等问题。主要考核面试学生对申请专业的理解、学生的创新思维、语言组织能力、综合素养等。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分数并排名,择优录取。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报教务部审核,并由教务部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其他事项
1. 如申请转专业人数少于或等于各专业拟接受学生最多人数的1.2倍,则简化选拔程序。申请学生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 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补修完成应修课程。
3. 财经学院咨询电话0555-5220109,王璞老师。
本细则由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财经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 上一条关于成立财经学院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 领导小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2023-12-13 09:41:52
- 下一条关于财经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的推荐与公示2023-12-13 09:41:52
财经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财经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皖江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皖工校政〔2023〕49号)和《皖江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皖工校政〔2023〕130号)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结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研室主任、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为成员。该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考核录取、监督检查等。
报名资格条件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对专业的兴趣申请转专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校的2023级具有学籍的学生,不限语种,不限文理科生。
2. 在校期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如其他专业转入闻天班学生;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应予退学者;
拟转入专业无接纳能力者;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招生时对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情形者。
三、拟接受转入学生计划
财经学院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现有人数 | 接收转入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1 | 会计学 | 150 | 不高于23人 | 否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20 | 不高于18人 | 是 |
3 | 财务管理 | 172 | 不高于26人 | 否 |
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不接受调剂,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生插班学习。国际经济与贸易接受调剂,学生插班学习。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
四、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初试环节,复试环节,拟录取名单公示。
1. 资格审查。财经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同学进入初试。
2. 初试环节。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内容为大学英语I(占50%)和高数I(文科)(占50%)。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拟接受学生最多人数,按照1:1.2的人数比允许相应学生进入复试环节。
3. 复式环节。复试环节采用面试。面试3-5分钟,总成绩100分,通过个人陈述和提问环节,对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1)个人陈述:面试学生做简要自我介绍,陈述个人基本情况、转专业的原因及对专业的理解、对今后学业的规划或突出的成绩、爱好特长等。
(2)提问环节:回答评委提出的学业规划、专业认识、个人综合素质考核等问题。主要考核面试学生对申请专业的理解、学生的创新思维、语言组织能力、综合素养等。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分数并排名,择优录取。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报教务部审核,并由教务部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其他事项
1. 如申请转专业人数少于或等于各专业拟接受学生最多人数的1.2倍,则简化选拔程序。申请学生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 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补修完成应修课程。
3. 财经学院咨询电话0555-5220109,王璞老师。
本细则由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财经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 上一条关于成立财经学院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 领导小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2023-12-13 0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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