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21年征兵政策解读
2021-06-10 15:37:28 6068
一、征集时间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 2021年2月20日,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8月15日,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二、年龄要求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政治要求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四、身体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要进行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 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五、参军入伍十大好处
1.一副素质过硬的强健体魄
2.一批感情深厚的亲密战友
3.一段丰富宝贵的人生经历
4.一次社会认可的工作履历
5.一次弥足珍贵的学习机会
6.一个提升能力的成长平台
7.一次改变命运的难得机遇
8.一笔走向社会的创业资金
9.一段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
10.一份全家受惠的政治荣誉
六、优待政策
1.优先征集。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鼓励具备军民通用专业技能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学历,落实入伍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2.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按期毕业。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上半年在我省高校报名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且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入伍前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
4.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5.保送军校。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以及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6.直接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选改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与直招士官比不吃亏)。
8.复学升学。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保持学业连续性;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关于安置地选择,从我省入伍且就读高校在我省的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应根据本人意愿,60天内将其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至学校所在地,退役后凭相关证明到征集地公安部门恢复户籍,并享受户籍所在地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其中,高校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安置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0.定向考录(聘)。全省公务员招考中,由我省征集入伍的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普通退役军人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专武干部一般应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政法干警、公安特警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专门招录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各地也可安排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包括高校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省每年安排国有企业招聘总数5%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并实行工资计划单列。市每年拿出5%左右的岗位计划用于招聘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军人。
11.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2.复工复职。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2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2年协议义务。
13.依法优先优待。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③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免收门票;④义务兵、士官入伍前,随军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⑤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⑦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⑧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⑨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⑩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还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了其他优待政策。
14.应征差旅费补助。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补助实报实销(仅限乘坐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15.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分别按每人15000元、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16.优待金。2020年马鞍山市城区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21768元。对征集到驻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
17.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18.家庭保险。2021年起,凡从安徽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19.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学费补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1.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回到地方后,我市还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40000元。
22.医疗经济补助。入伍前1年内视力矫正和精索静脉曲张手术,入伍90天后凭借入伍证明及手术费凭证报销,其中视力矫正手术补助10000元,精索静脉曲张手术补助1000元。
咨询方式
可登陆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查询相关标准及详细政策,也可到本人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咨询,
雨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429466 2429460
向 山 镇: 沈贤文 3100796 13955579783
佳 山 乡: 夏宗勤 2762589 15655527111
安民街道: 蔡德江 2228701 13855532073
雨山街道: 寇晓杰 2611081 13965542361
平湖街道: 何 强 2459179 18155582146
采石街道: 赵 亮 8211810 18955585605
市经开区: 张小顺 8323916 13018109713
皖江工学院: 江春明 5223913 13805552765
马 职: 张家骏 2765008 13063209181
师 专: 胡 军8215835 13305554301
安 冶: 俞 杨 8325007 13605552999
廉洁征兵
投诉举报电话:刘卫保 2429467 18855565160
男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 2021年2月20日,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8月15日,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18时;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二、年龄要求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三、政治要求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四、身体要求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要进行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纹身: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 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五、参军入伍十大好处
1.一副素质过硬的强健体魄
2.一批感情深厚的亲密战友
3.一段丰富宝贵的人生经历
4.一次社会认可的工作履历
5.一次弥足珍贵的学习机会
6.一个提升能力的成长平台
7.一次改变命运的难得机遇
8.一笔走向社会的创业资金
9.一段终生难忘的美好回忆
10.一份全家受惠的政治荣誉
六、优待政策
1.优先征集。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鼓励具备军民通用专业技能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军入伍,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学历,落实入伍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2.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按期毕业。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上半年在我省高校报名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且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入伍前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
4.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5.保送军校。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以及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6.直接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选改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与直招士官比不吃亏)。
8.复学升学。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保持学业连续性;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关于安置地选择,从我省入伍且就读高校在我省的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应根据本人意愿,60天内将其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至学校所在地,退役后凭相关证明到征集地公安部门恢复户籍,并享受户籍所在地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其中,高校在校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安置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0.定向考录(聘)。全省公务员招考中,由我省征集入伍的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普通退役军人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专武干部一般应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政法干警、公安特警招录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专门招录退役军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各地也可安排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包括高校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省每年安排国有企业招聘总数5%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并实行工资计划单列。市每年拿出5%左右的岗位计划用于招聘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军人。
11.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2.复工复职。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2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2年协议义务。
13.依法优先优待。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③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免收门票;④义务兵、士官入伍前,随军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⑤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⑦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⑧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⑨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⑩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还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了其他优待政策。
14.应征差旅费补助。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补助实报实销(仅限乘坐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15.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8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分别按每人15000元、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16.优待金。2020年马鞍山市城区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21768元。对征集到驻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的,家庭优待金增发1倍。
17.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18.家庭保险。2021年起,凡从安徽省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统一为其父母购买医疗补充保险。
19.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学费补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21.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回到地方后,我市还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40000元。
22.医疗经济补助。入伍前1年内视力矫正和精索静脉曲张手术,入伍90天后凭借入伍证明及手术费凭证报销,其中视力矫正手术补助10000元,精索静脉曲张手术补助1000元。
咨询方式
可登陆全国征兵(http://www.gfbzb.gov.cn)查询相关标准及详细政策,也可到本人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咨询,
雨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429466 2429460
向 山 镇: 沈贤文 3100796 13955579783
佳 山 乡: 夏宗勤 2762589 15655527111
安民街道: 蔡德江 2228701 13855532073
雨山街道: 寇晓杰 2611081 13965542361
平湖街道: 何 强 2459179 18155582146
采石街道: 赵 亮 8211810 18955585605
市经开区: 张小顺 8323916 13018109713
皖江工学院: 江春明 5223913 13805552765
马 职: 张家骏 2765008 13063209181
师 专: 胡 军8215835 13305554301
安 冶: 俞 杨 8325007 1360555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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