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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8年干部新一轮聘任实施办法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干部选任原则

  (一)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所有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稳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2、组织领导能力强,熟悉高等教育事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

  3、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威信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干部任用期限

  处、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自2018年7月起,每个任期为2年。

  五、工作程序

  (一)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颁发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8年干部新一轮聘任实施办法;按机构设置公布干部职位、资格条件等;所有处、科级干部都必须进行新一轮聘任。

  (二)公开选拔

  1、报名

  根据学校文件,有意向的全体教职员工均可填写《河海大学文天学院2018年处、科级干部岗位意向表》;可填写处级岗位(正处、副处和助理)和科级岗位(正科和副科)两栏,或填写其中一栏。

  2、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将成立2018年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组综合推荐、资格考核等意见,提出拟任人选,学校院务会研究票决拟任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

  六、时间安排

  一是动员填写意向阶段,时间为7月5日前;

  二是处级选拔任用阶段,时间为7月上旬;

  三是科级选拔任用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

  七、纪律

  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要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所有应聘的同志必须讲政治、扬正气、守纪律,以积极的心态接受选拔任用。参与选拔任用工作的同志要讲党性,严守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期间,原任的中层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待新任领导到岗交接完毕方可卸任。

  四是在交接过程中,交方必须列出清单,全面详细移交所有材料,严格程序,双方签字。一旦违反规定并查实,将取消任职资格。

  八、本办法由院务部、党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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