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系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部门严格遵守《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大学学生会章程》《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及本制度。
第二条本部门是系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认真服从任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严禁以系学生会文艺部的名义从事个人活动。
第四条本部主要任务丰富文化,充实我系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水利工程系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水利工程系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氛围
第五条本部的工作主要是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配合水利工程系完成系里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系的特色活动(如水利达人秀等)。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主动发现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第六条积极主动工作,认真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不拖沓,不懈怠。
第七条注重团队精神,各成员间要精诚合作。
第二章卫生制度
第八条使用系学生会办公室场所时应注意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后须打扫卫生,并接受办公场所卫生负责人的监督。
第九条任务完成后,所用文艺部物品要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
第三章物品使用制度
第十条本部成员文艺作品制作过程中,在注重工作质量的同时,也应注意节俭。
第十一条文艺部以外的其他部门借用本部物品时,须向系分团委提交借用申请,经系分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借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遗失或损坏须酌情赔偿。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每两到三周召开一次文艺部部门例会,若部内有任务分配给小组,由负责任务组的组长在本周内主持召开一次全组成员会议,并负责本组的工作任务。工作完成后组长应及时对本次工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会议不缺勤、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正副部长或主任说明,如有事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方可缺席。连续三次例会缺席或推托任务,做自动退部处理。
第十四条例会禁止聊天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手机调成振动或关闭。
第十五条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
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 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在会议中使用普通话;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例会会议记录(包括部门会议记录及个人会议记录)作为部门成员月考核有效凭证。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在系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所开展的活动要有利于广大同学,真正为同学们服务;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禁止一切低级庸俗、不利于广大同学的活动。
第十八条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应包括资金预算、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及负责部门、负责人。计划列出后,应报主管负责人批示签字,交系团委审批,并另交一份到办公室。总结应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主动交至办公室存档,并上传至院学生会网站。
第十九条举办活动时,部员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章活动安排细则
第二十条从策划开始,严格把关,优化改善活动细节安排,并做好活动中突发状况应对措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机动组后勤工作需要把握细节,协调人力的调动,物资的采集,力求精致。
第二十二条灯光操制组,彩排过程中力求完美,避免视频等数据的播放问题,确保活动过程中灯光与舞台的完美配合。
第七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三条为了提高文艺部的工作效率以及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
调动其积极性,使文艺部的文艺力度进一步强化,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文艺部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勤积分制:
1、内容:大小会议,各种活动的出勤情况。
2、积分规则:按时参加到位者计5分,迟到者视情况计2-3分,早退者视情况计2-3分,不参加没到位者计0分。
3、允许事前向负责人请假。
4、每学期,例会全勤、积极配合各项活动的可加5-10分。
5、干好文艺部工作同时,学习成绩在班优秀可酌情加分。
第二十五条责任制:
1、各项活动分配到部门,有活动负责人负责并指挥该项活动,各部门应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延迟责任有负责人承担。
2、活动低质量完成,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会、文艺部名誉的,不给予评优。
3、干事积分未超过该学期平均积分的,不给予评优。
4、各干部、干事应根据自身特点做工作上的改进,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5、干事应服从负责人的管理,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不得脱离学生会。如干事不听从负责人合理调配,经多次教育无效,我部有权取消其干事资格。
第二十六条创新制:
据情况加2-4分。
1、干事积极同本部门干事,干部交流,为本部门营造积极、上进等良好气氛的,根据情况加3-6分。
2、干事凭自己良好的技能、工作经验和人品赢得其他部门好评,并为文艺部争的荣誉的,根据情况加3-8分。
3、学习成绩取的班级前5名的,分别加5、4、3、2、1、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文艺部人事构成及其基本职能:
1、部长一名:文艺部由一名在校学生担任部长,以多途径推广文艺我校特色活动为己任,掌管文艺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文艺部工作;协调部里的人事关系,组织开展部门工作;定期召开文艺部例会;制定文艺部新学年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情况,维持文艺部的正常有序工作。
2、副部长四名:部长下设四名副部长,分别负责各项具体的工作要求;协助部长完成文艺部的日常部门工作,同时做好对所负责的多名委员的管理考核及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文艺部人事关系细则:
1、部长是整个文艺部的主要负责人,在无特殊情况下,部里的一切人员由部长统一领导,同时,如果部长与下属人员发生一件冲突时,只要部长的指令在原则范围内保持了正确性,其他人员必须服从部长意见,但可以在顺利完成任务的同时保留自己的意见。部长的一切工作都由分管副主席(艺术团团长)监督指导。
2、副部长在原则上要听从部长的正确决策,可以向部长提出建议,但不可以代替部长行使最终决定权,可在部长委托下,享各有控制权和决定权。副部长必须协调下属人员的工作和关系,并及时将方面情况反馈给部长。
4、委员在工作期间要时刻处于待工作状态,及时并全力得完成本职工作,要由一定程度地遵从上级指令,但同时又享有发表个人看法、反馈个人工作意见等多项权利,还可在例会上或会外提出对部长或副部长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水利工程系文艺部和本系的其他部门以及其他各系学生会的各部门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河海大学文天学院水利工程系学生会文艺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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