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2022-03-28 11:12:30 3122
1、贯彻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校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编制学校科研工作及产业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2、负责制定、修订全校科研管理、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合理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并负责对科研成果的初步鉴定验收;负责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申报;负责组织校内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负责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的归口管理。
4、统筹组织协调全院的科技开发及产学研工作。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以及相关的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各相关部门及个人与社会各界在科研及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协助教学科研人员承接各类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项目。
5、代表学校参与有关部(系)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原则性洽谈,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各类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和科技开发及服务合同。
6、负责管理各类科研经费,编制全校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7、协助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全校学术活动。统筹组织、协调学校各教学院部与兄弟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学术交流。
8、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科研档案及科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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