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23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学函〔2023〕4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3年优秀毕业生和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工招就〔2023〕1号)规定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各学院开展了2023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已完成初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初评结果已进行审核。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2023年优秀毕业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27日-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应,联系电话0555-5222060/0555-5220179,联系人:张徐敏、汪朱华。邮箱:hhwtjy@126.com。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应,联系电话0555-5222060/0555-5220179,联系人:张徐敏、汪朱华。邮箱:hhwt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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