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质、星级校外实践教学建设基地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深化“以评促建”工作成效,根据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任务要求及《皖江工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皖工校政〔2024〕11号),扎实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满足合格评估的各项要求,决定建设皖江工学院优质、星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建设基地。
一、申报类别
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星级实践教学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优质实践教学基地
优质实践教学基地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关系稳定:基地与学校建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正式挂牌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规模与生产经营状况:基地具有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专业契合度与教学要求:基地与相关专业契合度高,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使用率高,教学效果好,具备一定特色,并能形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闭环。
4.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基地具有健全的实习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好,支撑材料齐全。
5.产教融合成果:基地与学校产教融合情况好,取得一定成果。
6.交通便利性:基地与学校车程距离在1小时内。
7.合作关系与配合度:基地与学校合作关系密切,能够配合学校做好考察及后续的评估建设工作。
8.接纳实习学生情况:近三年,基地接纳我校实习学生多。
(二)星级实践教学基地
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关系稳定:基地与学校建有稳定的合作关系,正式挂牌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规模与生产经营状况:基地具有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专业契合度与教学要求:基地与相关专业契合度高,能够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使用率高,教学效果好,具备一定特色,并能形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闭环。
4.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基地具有健全的实习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好,支撑材料齐全。
5.产教融合成果:基地与学校产教融合情况好,取得一定成果。
6.交通便利性:基地与学校车程距离在1小时内。
7.合作关系与配合度:基地与学校合作关系密切,能够配合学校做好考察及后续的评估建设工作。
8.接纳实习学生情况:近三年,基地接纳我校实习学生多。
9.就业合作:基地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就业。
10.校企合作课程:基地与学校有校企合作课程。
11.其他合作:如科研、社会服务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布置优质、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选拔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个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个星级实践教学基地。不可选择观摩类或参观类的基地进行申报,根据实际可以相关专业共用一个基地。
3.后期将组织学院对推荐申报基地开展“会诊把脉”、交流、指导,对于条件尚未完全达到的提供一定的支持和保障。
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表格(附件1:皖江工学院优质、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不接受专业单独申报材料。
5.各学院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学院盖章签字)报送至教务部实践科。
6.联系人:徐京娜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0555-5222555
四、评审程序
教务部实践科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组织申报评审。
附件:1.皖江工学院优质、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皖江工学院优质、星级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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