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2021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是培养方案的具体体现和落实,也是学校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落实《皖江工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做好课程教学大纲(2021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 符合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是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中的具体体现,需符合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教学分项目标应支撑毕业要求分项目标。准确把握课程与思政育人的结合点,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
2. 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重视培养学生的主动意识、创新意识、批判意识,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研究性教学,在内容选择和教学方法上为学生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 重视实践教学设置。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课内和课外相结合,让学生在科研中学习,早进课题团队、早进实验室、早进实习单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注重课程内容体系整体性、科学性。从培养方案的全局出发,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时量,合理编排教学内容,明确线上线下教学资源,协调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大类基础课、大类平台课应根据学生基础设置分层分级教学大纲。
5.体现出新工科、新文科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
6.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和运用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 元素,合理融入课程大纲、完善课程教案,改革教学方法。
7. 选用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选用课程教材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做到所有理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教材(新设课程至少有讲义),各类实践课、通识选修课有教材或讲义。教材选用过程中要注意优秀经典教材的传承性,同一门课程的教材选用由任课教师集体决策,确保使用统一的教材(讲义)和参考资料。对已有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须优先选用近三年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确因教学需要选用境外原版教材时,需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教务部备案,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原则上不得选用2000年以前出版的教材。
二、编制范围及任务分配
(一)编制范围: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中设置的各类课程。
(二)任务分配
1. 大类基础课(思政类、外语类、军事类、体育类课程)、大类平台课(数学类、物理类、信息类、力学类、化学类、制图类、测量类、电子类等课程)由教务部组织相关院系统一编写,在大纲整体一致的基础上(由教务部把关),由课程负责人分工协调、课程组全体老师共同参与,与专业学院协调联动,针对不同专业的国标要求、专业认证要求和课程思政建设要求,编制个性化、有特色的课程教学大纲,满足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和课程思政需要。
2. 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基础实践课程除外)由各专业组织教师编写,其中涉及跨学院、跨专业开设的课程,由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统一组织协调。通识选修课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编制,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把关。
三、编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编制程序
1. 组织动员:5月23日前,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部署教学大纲编制工作,每门课程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大类平台核心课和专业核心课。同时各学院要做好跨专业、跨学院开课课程大纲编写的协调工作。
2. 教学大纲编写:6月4日前,各专业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编写至少2门代表性课程的教学大纲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发至教务部。教务部审核通过后,按照模板全面开展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
3. 教学大纲审核:6月18日前,学院审核修改完善;并提交所有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签字版与电子版至教务部;6月30日前,学校终审,返回修改并定稿。
4. 教学大纲印制: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无异议后,交付印刷。
(二)注意事项
1. 请各专业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中所列课程编写教学大纲,保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分、课程号一致。
2. 大类基础课修订教学大纲时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课程基本要求执行。
四、
1. 联系部门:教务部教研科
2. 联系人:梅洁(F208,电话:5220180;QQ:742596564)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1版)
附件2:参考模板——“水电站”教学大纲
教 务 部
2021年5月18日
- 上一条关于拟注销徐磊同学学籍的公告2021-05-19 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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