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8号--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各单位: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皖江工学院各选举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少于60%,拟定代表90名;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兼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根据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见附件1)。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皖江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未受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产生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20%的要求,提出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2),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后连同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一并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达到“不少于应选名额1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并将筹备情况报告单(见附件3 )报筹委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于2023年10月31日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见附件4)级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5)。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共青团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1: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各学院)
选举单位 | 代表名额 | 备注 |
水利工程学院 | 22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4人 |
土木工程学院 | 22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4人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2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4人 |
机械工程学院 | 22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4人 |
财经学院 | 21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3人 |
管理学院 | 21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13人 |
艺术设计学院 | 10 | 非学生干部代表不少于6人 |
注:校学生会代表数不占学院代表名额。
附件2 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建议名单
选举单位: (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龄 | 学院 | 年级专业班级 | 政治面貌 | 备注 |
注:1.少数民族同志在姓名下加括号注明,例如:张三。
(蒙)
2.“出生年月”栏格式,例如:200001。
3.“年龄”栏中,应填写实际年龄(以2020年1月1日为界)。计算方法: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其实际年龄为2020-出生年份;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出生的,其实际年龄为2020-出生年份-1。
4.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3 “学代会”代表选举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单
选举单位: (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会议形式 | 参会人数 |
注:“会议形式”请选填“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
附件4 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
选举单位: (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务 | 入团 时间 |
入党 时间 |
联系 方式 |
附件5 关于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及选举筹备方案经批复后,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组织了代表选举工作。
我单位于2023年 月 日召开 。会议因到代表 名,因事因病缺席 名,实到代表 名,超过因到代表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共发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无效票 张。
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得票情况如下(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编号 | 姓名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1 | 13 | ||||||||
2 | 14 | ||||||||
3 | 15 | ||||||||
4 | 16 | ||||||||
5 | 17 | ||||||||
6 | 18 | ||||||||
7 | 19 | ||||||||
8 | 20 | ||||||||
9 | 21 | ||||||||
10 | 22 | ||||||||
11 | 23 | ||||||||
12 | 24 |
根据我单位的代表名额及《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会议确认我单位出席皖江工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以姓氏笔画为序):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编号 | 姓名 |
1 | 7 | 13 | 19 | ||||
2 | 8 | 14 | 20 | ||||
3 | 9 | 15 | 21 | ||||
4 | 10 | 16 | 22 | ||||
5 | 11 | 17 | 23 | ||||
6 | 12 | 18 | 24 |
特此报告。
选举单位:
(学生会盖章)(分团委盖章)
2023年 月 日
- 上一条团27号--关于做好皖江工学院学生联合会 第五次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2023-10-23 13:01:42
- 下一条学7号--关于公开选拔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候选人的通知2023-10-23 13: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