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9-11-22 15:03:46 2320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位于马鞍山市东郊向山镇,实际投资3030万元。本次验收内容为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13880m2,分新建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9092m2)和原住院楼维修改造工程(4788 m2)。综合大楼为1栋,7层,病房实际床位开放240床,同时改造现有行政、后勤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并配套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及弱电、电梯等辅助工程;改扩建工程配套公用设施主要包括高低压配电房、消防泵房、生活泵房,空调系统采用分体式,不设置集中空调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停车位。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医院历经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了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楼,二期建设了门诊楼,在其两期的基础上,建设最后一期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因此精神病院公共设施很多提托前两期工程。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3880m2,分新建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9092m2)和原住院楼维修改造工程(4788m2)。因医院前二期项目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此次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仅针对新建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工程及原住院楼维修改造工程。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马发改秘【2010】268号);于2010年12月10日收到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保意向性意见的函》;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意见(马规【2010】57号);其初步设计已于2012年7月9号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马发改秘【2012】102号)。2012年12月25日,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6月编制完成送马鞍山市环保局审批。由于医院之前污水处理措施处理效果未达到验收条件,污水站改造期间应急措施不明等原因,该环评报告被马鞍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退回,暂缓受理。项目环评工作暂时搁置。
因医院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在公共实施方面是互为共用,如污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在建设市精神病改扩建项目之前,医院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和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按照国家新的环保验收标准,新建了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新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量和处理标准能同时满足全院全部污水处理,并通过了环保验收。(2015年12月完成调试,2018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
现重新启动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因很多变化,环评报告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范重新编制。为了完善项目环保手续,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7月29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马环审【2019】110号。
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7-8日组织实施了本项目验收监测(监测报告编号19WTJC10HC253)。
2019年11月21日,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组织召开了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单位)、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等领导及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技术核查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合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院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3日
受理电话:13955554688
联系人:尚贤沛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
2、专家技术组意见
3、验收意见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医院历经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了市传染病医院住院楼,二期建设了门诊楼,在其两期的基础上,建设最后一期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因此精神病院公共设施很多提托前两期工程。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3880m2,分新建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9092m2)和原住院楼维修改造工程(4788m2)。因医院前二期项目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此次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仅针对新建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工程及原住院楼维修改造工程。
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马发改秘【2010】268号);于2010年12月10日收到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保意向性意见的函》;于2010年12月28日取得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意见(马规【2010】57号);其初步设计已于2012年7月9号取得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马发改秘【2012】102号)。2012年12月25日,马鞍山市市立医疗集团(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马鞍山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书于2013年6月编制完成送马鞍山市环保局审批。由于医院之前污水处理措施处理效果未达到验收条件,污水站改造期间应急措施不明等原因,该环评报告被马鞍山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退回,暂缓受理。项目环评工作暂时搁置。
因医院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在公共实施方面是互为共用,如污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在建设市精神病改扩建项目之前,医院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和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按照国家新的环保验收标准,新建了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新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量和处理标准能同时满足全院全部污水处理,并通过了环保验收。(2015年12月完成调试,2018年11月30日通过环保验收)。
现重新启动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因很多变化,环评报告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范重新编制。为了完善项目环保手续,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7月29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马环审【2019】110号。
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7-8日组织实施了本项目验收监测(监测报告编号19WTJC10HC253)。
2019年11月21日,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组织召开了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鞍山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单位)、马鞍山文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等领导及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技术核查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合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院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23日
受理电话:13955554688
联系人:尚贤沛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
2、专家技术组意见
3、验收意见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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