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2022-12-26 00:56:54 782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网上公开信息一览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 | 联系人 | 臧本武 |
项目名称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21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西路799号,法定代表人为薛永昌。经营范围包括专用汽车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汽车的研发;专用汽车的销售(不含品牌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 | 陈家文、管丽、张成、计利、孙艳 | ||
现场调查人员及时间 | 计利、陈颖,2022.8.1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臧本武 |
现场采样人员及时间 | 陈家文、管丽,2022.8.1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臧本武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周云飞,2022.8.25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噪声、苯系物、丙酮、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电焊烟尘:经现场采样和检测,电焊烟尘均符合作业场空气电焊烟尘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2、苯系物: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浓度符合作业场空气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40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各检测点空气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浓度均符合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要求。 3、乙酸丁酯: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乙酸丁酯浓度符合作业场空气中乙酸丁酯40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各检测点空气中乙酸丁酯浓度均符合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要求。 4、丙酮:经现场采样和检测,各岗位接触的丙酮均符合作业场空气丁醇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5、锰及其化合物:经现场采样和检测,维修工接触的锰及其化合物均符合作业场空气锰及其化合物40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和峰接触浓度的要求。 6、紫外辐射:经现场检测,维修工罩内接触紫外辐射强度小于标准值,符合要求。 7、噪声:经现场检测,总装配1车间装配工(气枪)、装配工(气枪+电枪)、总装配2车间装配工、吹水工、预装装配工(气枪)和清洗工接触的噪声不符合40h等效声级的要求,其余各岗位接触的噪声均符合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焊接时是用手持电焊机进行焊接,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导致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标准。焊接采用的不是低锰焊丝,且大部分焊烟净化器虽然配置,单位使用,导致二氧化锰的浓度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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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公司现场焊接工、抛丸工接触噪声超标,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定期体检,适当调整岗位。公司应加强对职工的个体保护工作,落实对员工进行的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现场巡查力度,严禁无防护作业。 2、公司应加强对正常职工的个体保护工作,落实对员工进行的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现汤巡查力度,严禁无防护作业。 3、建议公司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员工进行岗前及岗中培训,使工人了解个人防护的重要性,自觉做好个体防护:企业管理人员监督落实好工人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更换,保证其防护效果,并监得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4、建议公司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的要求,对劳动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5、公司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作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作业现场禁止饮食和抽烟,勤洗手,个人防护用品禁止任意摆放,防止因作业现场污染而造成的职业卫生危害。 6、公司涉及外包作业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签订业务外委、外包合同时,应要求承揽单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并且明确双方在劳动者培训教育、劳保用品发放、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职业卫生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7、公司涉及为劳务派遣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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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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