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密码。这一重要内容,系统阐明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治保障,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党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以党的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有效发挥制度的引领保障作用。
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实现兴党强党的根本之策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截至202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804.1万名,党的基层组织506.5万个。我们党要保持大的样子、破解大的难题、彰显大的风范、形成大的优势,开创大党之治、兴党之业、强党之盛,根本要靠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只有把制度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解决好,让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法治思维创造性运用到管党治党领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实践亟需、条件成熟、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落实党的领导有制可循、从严管党治党有规可依,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制度保障。新时代党的制度建设得到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式推进,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其中一个根本性突出性贡献,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以党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制度上保障了党的创新理论全面贯彻、全面落地、全面见效。
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如何始终”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并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实到党的各项制度之中,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我们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必将随着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入推进,随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成功实践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对此,党的制度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使命担当,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做到党和人民事业推进到哪里、党的建设难题在哪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发展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推进到哪里,确保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二、把注重战略谋划作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首要前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是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我们要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战略思维,抓好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好党的制度建设。
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原则和规律来谋划推进。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科学确定了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组织原则、领导制度,形成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管党治党的原则,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运用这些原则和规律,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体现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确保党的各项制度守住魂、抓住根、不迷向。
围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来谋划推进。“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最重大政治成果、最重要历史经验、最客观实践结论,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健全“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确保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信赖核心、维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围绕满足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来谋划推进。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必须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党的建设实际出发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党的建设提出什么要求,党的制度建设就要为满足这些要求而努力,空白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事业顺利发展。
围绕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来谋划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于党内法规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国家法律进行规范的,应尽量通过国家法律来体现;对于国家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内法规,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努力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无缝对接。
三、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着力点
任何制度都是用来解决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章立制就要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是为了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使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比如,针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党中央就明确提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和党领导各类组织、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针对党内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指导意见,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制度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针对腐败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败工作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制定或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筑牢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制度堤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等。截至2022年底,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央党内法规160部,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以上,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具体举措,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注重发挥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作用,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要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作为重点,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思想建设制度、组织建设制度、作风建设制度、纪律建设制度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既巩固立好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又注重“添砖加瓦”,全方位织密制度笼子,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
四、把坚持质量立规作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关键要害
良法才能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建章立制、建构体系过程中,要扭住提高制度质量这个关键,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不在多、不在形式花哨、不在内容繁杂,而在精、在务实管用、在简便易行,这决定了制定制度应牢牢守住“质量”这条生命线。
当前,党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党的制度还有覆盖不到的盲点、空白点;有的过于原则、缺乏量化标准,难于操作;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太大,牛栏关猫形同虚设;有的相互脱节、彼此不衔接不协调,缺少综合效应;有的规定交叉重复,甚至打架。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把制发文件当作“政绩”、“显绩”,偏好发文数量、速度,催生了一些“包装式文件”、“标签式文件”、“作秀式文件”、“观赏式文件”、“应付式文件”;有的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当“二传手”,脱离实际;有的选择变通,跑偏变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下大气力解决。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把质量立规放在重中之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党的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去。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掌握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确保每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根据形势任务和党的建设需要,做好修订、清理等制度“瘦身健体”工作,做到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坚决防范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闭门造车、弄虚作假,搞制度“形象工程”等现象。
五、把强化制度执行作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有效抓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党的各项制度只有全党共信之、笃行之,才能有权威、立威信、出效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打出强化制度执行的组合拳,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动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明显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但也存在一些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有规不依、执规不严、落实不力的问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等现象,有的制度规矩成为“稻草人”、“橡皮泥”。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
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九分力气要花在抓落实上。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党的各项制度,想事情、作决策、干工作习惯同党章党规对标对表,形成强烈的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应坚决严肃查处,以严肃执纪推动制度执行。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高追责问责规范性、精准性,以有效追责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以领导带头促进制度执行,引领全党全社会自觉维护制度权威,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作者为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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