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材料 审核细则》的通知
2024-03-18 08:30:52 147
皖江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细则
为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严谨,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细则。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审核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
主要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文化程度:在校学生四年制本科的填“高中”,专升本的填“大专”。
2.申请入党时间要与入党申请书时间一致。
3.每季度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表中,考察应从确定为积极分子起一直持续到确定为发展对象止。
4.本人简历应从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 应写明具体(主要)职务。“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非本人亲属)或在一起学习、工作过的人。
5.考察人记录及签字应笔迹一致,要内容详实,真实反映被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6.培养联系人1—2人,应为正式党员。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材料审核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材料审核依据
1.思想政治方面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综合素质方面
(1)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向上,表现突出,大一、大二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 之内,大三、大四年级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 之内。
(2)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简单地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
(3)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考虑。
(4)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并经党校培训且合格。
3.学习成绩及其他方面
(1)原则上应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或荣誉奖项;未获上述奖项的学生,如所在党组织认为综合素质较高、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经支部大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后,可向党委专题报告。
(2)在确定为积极分子的考察期内,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或有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二)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1.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三)群众座谈会记录材料
群众座谈会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等,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记录内容应原汁原味,真实详细。
三、预备党员接收的材料审核
1.预备党员接收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公示情况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学业成绩单、党校学员结业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2.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安排专人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 支部大会要形成决议:决议应注明应到党员人数、实到党员人数、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方式(票决)、表决结果、支部书记签名。填写的日期应为召开支部大会当天(“支部大会决议” 时间不能迟于“总支审查意见”时间)。
5.党总支审查情况审核。二级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意见”栏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审核
1.预备党员转正的材料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表、公示情况登记表、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2.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主动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讨论一次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在预备期满半个月前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校党委审批。
转正前公示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虽有异议,但经党支部指定专人调查核实后集体研究不影响转正的,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会议形式、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五、党员材料归档审核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公示材料、思想汇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材料,整理存档,建立党员档案,交学院党总支党务工作负责人妥善保存。
六、几点要求
1.认真填写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材料,使每个环节、程序和时间均符合规定。
2.把握三个时间节点:
(1)毕业班党员发展时间节点。根据规定,发展对象在未来3个月将离开学校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各党总支尽量将毕业班的发展工作安排在毕业学年的秋季学期进行。
(2)春季学期非毕业班党员发展的时间节点。为配合材料审核、党委会审批、党内半年统计等工作,党员发展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组织部。
(3)秋季学期党员发展的时间节点。为保证当年发展及转正的党员及时入库,确保党内统计真实有效,党员发展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组织部。
3.把握三个审核要点:
(1)“三查”。一查时间:考察时间是否期满;二查程序:全过程是否合乎规范;三查材料:各种表格和材料是否齐备,填写是否合乎规范,印章是否齐全。
(2)“三看”。一看思想政治表现:信念、觉悟、品德、动机等;二看学习表现:态度、综合测评及排名;三看群众基础:辅导员、管理人员、任课教师的评价,同学关系。
(3)“三要”。审核材料要真实、要合规、要有效。
七、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发展学生党员的材料审核,发展教职工党员的材料审核参照执行。
中共皖江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5日
-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星级党支部认定工作的 通知2024-03-18 08:30:52
- 下一条关于印发《皖江工学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的通知2024-03-18 0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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